设备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 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 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 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 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 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 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 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 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 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 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 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 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 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 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 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 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 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 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 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 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 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 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 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 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 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 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 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 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 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 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 薄弱环节的处理。
- 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 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 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 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 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 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办公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办公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办公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办公设备主要包括台式电脑、打印机、电话、传真机、文具、笔记本等。
第三条 部门职责
1、统计员主要负责办公设备的申请、采购、核算、保管、配发、维修保养、设备调换等事宜。
2、在运输科长批准的情况下,一些部门也可自行购买设备。如笔、本、打印纸、打印墨等。
3、设备使用部门要注意设备的使用和日常保养。
第二章 办公设备日常管理
第四条 办公设备的申请和购买
- 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提出办公设备的购买申请,并填写《办公设备需求单》,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 购买设备金额大于2000元的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购买。
第五条 办公设备的领用
- 设备需求部门根据审批的《办公设备需求单》到保管员处领取。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 对部门领取的设备进行编号,以便盘点。
第六条 办公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 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使用,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 各类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由各部门参照规范,正确使用,注重平时保养。
- 大型设备设施,由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门对办公设备运行、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要进行登记备案。
第七条 办公设备维修管理
- 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时,设备使用人应及时提报,统计员应做好故障的登记备案。维修后应出具维修费用凭证备案。
- 在保修期内的设备,应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保修期外的设备,按照最经济可行的报修方案进行维修。
第八条 建立维修档案
- 所有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由部门统计员统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名称、维修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原因、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维修单位等。
- 统计员应定期统计、汇总维修情况,针对各类故障产生的原因提出预防与克服的措施,通知使用部门加以防范。
第九条 办公设备使用监督
- 统计员负责对办公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 统计员对违规使用办公设备人员有提请处罚的权力。
第十条 办公设备的盘点及赔偿
- 统计员负责对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清查一次,作到账物相符。
- 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办公设备的报废处理
- 报废审核。对于部门提交的报废物品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不能再次利用后,经运输科长签字后方可作报废处理。价值超过2000元及以上的大型设备报废,须经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们或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设备,统计员(大型设备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 报废品应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三章 办公设备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 电脑的使用管理
(一)专人保管
- 每台电脑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 电脑中重要文件须设密码管理,密码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二)电脑的操作规定
- 严禁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使用电脑玩游戏。
- 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U盘,防止病毒入侵。
- 严禁私自拷贝、泄露涉及公司有关机密的文件资料。
(三)病毒防护
- 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 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安装,由使用部门自主决定。
- 任何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 软件使用前要确保无病毒。
(四)硬件保护
- 未经保管人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所使用的电脑设备。
- 拆卸电脑设备时,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
-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本部门电脑以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 硬件维护后,必须将所有设备复原。
- 各部门负责人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部门的电脑以及配套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 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五)电脑的保养
- 保持电脑的清洁,严禁用手、锐物触摸屏幕,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闭电源。
- 定期对电脑内的资料进行整理,做好备份并删除不需要的文件,保证电脑运行的速度和存储。
第十三条 电话的使用管理
- 电话由公司通讯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并控制使用。
- 每次通话应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占线、浪费资金。
- 禁止拨打私人电话。
- 电话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通讯维修部门。
第十四条 打印机的管理
- 为确保打印机的安全运转,每天开机的时间不宜过长。
- 打印完成后,必须及时取走文件,防止失密。
- 禁止打印私人资料。
第十五条 传真机使用管理
- 传真机放置于运输科长办公室(调度所),有关人员需要使用时,须经运输科长批准。
- 不得使用传真机传送个人资料,机密文件需经领导批准。
- 每天下班后,传真设置成自动接收,防止遗漏重要文件。
第十六条 其他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
- 专管专用,所有办公设备都要指定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使用必须经设备负责人同意。
- 办公设备要定期进行养护,以免老化影响使用。
- 办公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保证设备的安全,如果因使用人员的过失造成丢失,要追究责任。